中药临方炮制、临方制剂加工

中药临方炮制、临方制剂加工

中药临方炮制

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;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,应当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药监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

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,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,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、使用

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,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。根据临床用药需要,医疗机构可以凭本医疗机构医师的处方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

解决用量极少且品种或规格市场无供应的饮片需求问题、缺味或以生代制的调剂问题

临方制剂加工

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必须有相关部门审批,获得文号或备案后才能给患者使用;但是受患者委托,按医师处方(一人一方)应用中药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制品则不受此限制

开展中药临方制剂加工服务的单位,应有符合相应规定的制剂场所和与加工剂型相匹配的制剂设备

制剂加工人员应熟练掌握传统中药制剂制作技能,每年接受系统培训

对临方制剂加工从审方、调配、剂型加工乃至包装检查、发放等全过程,应建立追溯机制和质量监管体系,并对其加工的药物质量负责,确保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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