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

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5年版《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》(第七版)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《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知》(2016年第1号)为依据。

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,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。

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:药学专业知识(一)、药学专业知识(二)、药事管理与法规、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。

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:中药学专业知识(一)、中药学专业知识(二)、药事管理与法规、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。

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。

参加4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考全科)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参加2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免2科)的人员,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方可获得资格证书。

考试定于10月15日、16日进行。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:

10月15日上午 9:00—11:30 药学(中药学)专业知识(一)

下午14:00—16:30 药学(中药学)专业知识(二)

10月16日上午 9:00—11:30 药事管理与法规

下午14:00—16:30 药学(中药学) 综合知识与技能

考生必须注意:

(一)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(试卷封二)和作答须知(专用答题卡首页);

(二)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作答;

(三)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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